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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关于有奖征集院徽、院训、院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6-20 00:00  点击数:


各科室、各党支部:

我院曾组织设计、使用过院徽,但由于征集范围不广,在使用上也不十分规范。为了进一步适应医疗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建立良性的医院品牌资产,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为医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认同氛围,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员工、社会各界有奖征集福建省立医院院徽、院训和院歌,现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院班子领导下,由严晓时副院长和谢守冰副书记负责,院办、党办牵头协调征集工作。

二.日程安排

(一)征集时间:2005年6月20日至8月20日。

(二)评审时间:2005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三.征集和设计要求:

(一)院徽

1.由医院名称(福建省立医院)、英文( FUJIAN PROVINCIAL HOSPITAL) 及相关图案共同组成。

2.体现我院的特色和理念,体现我院近70年的建院历史(1937年创建)、体现以人为本、科教兴院,患者至上、爱心无限以及三级甲等福建省综合性龙头医院的品牌。

3.徽标图案应主题突出,形式简洁,特征鲜明、色彩搭配大方,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4.造型立体,有动感和时代特征,独具创意,有强烈的个性。

5.具有使用时间的延续性和使用空间的延展性。

6.设计作品宜电脑制作,并附译义或说明。

(二)院训

1.必须览括医院的精神和作风。

2.体现医院的理念和追求。

3.训词简洁、寓意明晰,具有医院的个性特征,一般由2至4个词组组成。

4.易懂易记,富有感染力,力戒口号式。

5.必须附有译义或说明。

(三)院歌

1.歌词要体现省立医院发展的历史和省立人继往开来、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2.体现省立人团结一心,救死扶伤,努力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曲调以热情、豪迈、真诚、欢快、中速为主。

4.可以填词、谱曲或只填词。词句要求精美、流畅、琅琅上口。


四.评审和奖励办法

(一)院徽评审:医院将组织三个层次的评审团对院徽设计(包括院外来稿)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前,将邀请院外资深设计师统一制定评审条件及标准,在不体现供稿人的情况下,进行三个层次的公开、公平、公正评审。

第一层评审(专家评审组)由院外设计专家3~5人组成,在所有来稿的作品中由专家初选出10幅优秀作品进行评审,专家依条件给这些作品评分,其汇总分数占总分的30%。

第二层评审(员工评审组):先由医院的60%以上员工对以上10幅优秀作品给予评分,其汇总分数占总分40%。

第三层评审(院领导评审组):由院领导对以上10幅优秀作品给予评分,其汇总分数占总分30%。

最后综合以上三个层次的评审分数,原则上得分最高者获优胜奖。一次性奖励5000元,并颁发徽标征用证书一本。入围作品每件奖励200~500元。其他未入围作品均给予50~100元的鼓励奖。

(二)院训评审:由专家、本院在职员工和院领导,分别对院训来稿进行编号评选,原则上票数最高者获优胜奖,奖金500元,其他前10名各奖励50元。

(三)院歌评审:在有关人员和院领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2~3   名音乐专业人员,对来稿进行评审、修订,如院歌被采用或词或曲大部分被采用,给予奖励2000元;对较有创意,且被采用的部份歌词或音节,给予50~300元奖励。


五.版权约定

(一)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二)最后被我院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均需授让我院,以供我院专用,并且不可撤消。我院拥有对该作品的注册、使用、印刷、复制,展览、出版、发布等权利。

(三)院办、党办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有奖征集稿件

稿件可直接送到院办、党办,也可以通过邮寄,

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87557768-1021、1045、1020

地址:福州市东街134号福建省立医院。邮编(350001)


详情可登录: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院文化 有奖征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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