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卫生信息网:近日,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公布福建省首批优秀人才名单的通知》。根据《福建省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共有80人当选福建省首批优秀人才。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朱鹏立教授,副院长翁国星教授入选。
《福建省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省优秀人才选拔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选拔人数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确定。省优秀人才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按隶属关系逐级向设区的市委组织部、省直部门或中央在闽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中的推荐人选,由所在组织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机关推荐。经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福建省优秀人才,省委、省政府颁给“福建省优秀人才”荣誉证书,一次性发给福建省优秀人才奖金,并按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要求,有关单位要关心省优秀人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