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立医院(含金山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为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2、本次采购项目执行综合评标法,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中标单价执行实际采购数量金额据实结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批次供货直至达到合同金额或货供期届满(供货期一年)。
3、投标人按采购清单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内容必须完整。投标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对各品目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搬运、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 理费(若有)、关税(若有)、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标识标牌采购清单,见附件
附件:标识标牌清单
(二)现邀请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沟通演示,并将以下材料递交于我院设备处:
1. 供应商参与项目演示的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参与项目演示会供应商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产品介绍、案例情况、人员安排、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供一份电子档(电子版发送至670314574@qq.com,报价电子资料为excel文件)
2024年8月23日12时前至福建省立医院9号楼4层设备处报名(联系人:施老师88216373)。调研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
福建省立医院设备处
2024年8月16日
一审:施之清
二审:胡敬佃
三审:陈礼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