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二、主要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
5、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服务期限1年。
6、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立医院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上海高视明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 65 弄 3 号 2012 室 |
二、主要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2)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财务报告的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的流程进行。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
2、单一来源文件:每套100元,单一来源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单一来源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单一来源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单一来源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3、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 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游多 联系电话:0591-88618847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采购文件,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7月24日14:30时至15: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方兴招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方兴招标)。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协商小组将根据上述各项要求,对全部符合以上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一次性付100%的合同款。
十一、其它要求:
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3-2024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至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10100100003202。
十二、其他未详尽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