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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及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202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及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4点30分至15点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5点00分。 

现更正为: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4点30分至15点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5点00分。 

 

(二)原谈判文件

 

(三)售后服务及要求

1.为了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及故障及时响应处理,成交人必需委派3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我院(24小时轮流值班,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并按我院维护程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巡视和检查。应具备24小时有人值守售后服务电话,可随时响应科室故障申告、应用咨询。接到故障申告后,工程师必须在15分钟内作出响应,紧急事件时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

2.成交人须及时提交相关维护、维修记录,配合招标人做好维保资料的建档工作,及时更新档案。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培训等相关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造成招标人院内感染、其他医疗事故,或在一年内有3次以上设备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且若招标人已支付的费用高于成交人实际履行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则成交人应退还招标人多支付的款项。

2.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成交人应负责做好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事故,应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现更正为:

 

(三)售后服务及要求

1.成交人须及时提交相关维护、维修记录,配合招标人做好维保资料的建档工作,及时更新档案。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造成招标人院内感染、其他医疗事故,或在一年内有3次以上设备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且若招标人已支付的费用高于成交人实际履行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则成交人应退还招标人多支付的款项。

2.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成交人应负责做好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事故,应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立医院     

地址:福州市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游先生 0591-88618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联系方式:吴彬彬/林彬            

3.项目联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彬彬/林彬

电  话:0591-87878462-810/819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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