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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无害化清洗服务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L2021-24)

发布时间:2021-11-19  点击数: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省立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无害化清洗服务项目。

2、供货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3、本项目预算金额:360000元。

4、招标服务期:贰年。  

5、本项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分包、转包、转让,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6、本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7、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金额(元)

供货地点

包1

1-1

省立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无害化清洗服务项目

2年

180000

360000

福州市东街134号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①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②对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1:供应商须如实提供声明函。 注2:本项目合同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对福建省立医院院内化粪池和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和清洗,其中化粪池约有1800立方,污水管道长约1550米。每年进行两次全面清洗和疏通,并能够确保污水管网排水顺畅。化粪池及污水管网工作量为预估数,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一旦投标视为认同服务内容包括院区所有的化粪池及污水管网。

2、对部分特殊区域,如3号楼职工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和7号楼营养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采取人工清掏,清掏次数不限,确保管网通畅,不堵塞。

3、对8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洗每年至少12次,每个月清理一次。

4、对核医学科衰变池每年清洗至少两次,每半年清理一次。

5、对南、北区污水处理站的格栅池、生化池、沉淀池等进行全面清理,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清理次数根据清理的效果及采购人要求可以适当增加。

6、对非因管网设计或施工缺陷引起的堵、漏、冒现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个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安排设备上门进行疏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

2、谈判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91-88216028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吴彬彬/林彬   联系电话:0591-87878462-819/816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谈判文件,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时至15: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15:00。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谈判小组将根据本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综合评估,推荐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前三名为本合同包成交候选人,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合同服务期内,每半年支付一次服务款项。在半年服务期内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清洗任务,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付款。

十一、其它要求: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服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缴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十二、其他未详尽事宜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docx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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