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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L2020-30)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数: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

2、服务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3、服务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的为福建省立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该批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并具良好的升级能力设计,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供应商提供贵公司近年最新的设备,且需配备完整。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5、本项目预算总额:27万元。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金额(元)

供货地点

1

1-1

插件式监护仪

3套

90000.00

270000.00

福州市东街134号

总合计: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品目号1-1:插件式监护仪

(1)数量:3套;

(2)技术规格及基本要求:

序号

技术参数

1

硬件:

1.1

主机显示器为一体化设计,可热插拔外接多功能模块;

1.2

低功耗材料,无硬盘,无风扇等散热装置;

1.3

监护仪主机屏幕≥12英寸彩色屏,分辨率≥1280*800;

1.4

支持4通道波形显示。

2

测量参数模块:

2.1

基本参数测量模块能够在同一品牌监护仪上直接插拔互换使用,无需添加其他外接设备;

2.2

测量模块与主机直接相连,无需电缆;

2.3

基本参数测量模块:通用于所有监护仪,可储存8小时监护数据(监护数据、报警设置、病人信息等),并且断电情况下存储的数据可至少保存6小时不丢失,实现数据转运。

3

用户界面:

3.1

内置专科显示界面≧ 8种;

3.2

波形冻结功能,可分别冻结单个波形,不影响其他实时波形的显示和全部参数的报警;

3.3

动态波形大小调整,除了固定大小的波形,屏幕现在包含“动态波形”区域,在此区域中,波形将自动根据可用空间调整其大小。

4

测量性能及软件:

4.1

心电:

4.1.1

标配12导联同步心电监护,12导联实时ECG和12导联ST值同屏显示,实时更新;

4.1.2

心电监测可用≤6个电极获得12导联同步心电;

4.1.3

12导联ST数值可以图形形式标记,实时更新,并可显示趋势;

4.1.4

实时自动进行QT及QTc分析,并可显示ΔQT和ΔQTc数值;

4.1.5

标配≧20种心律失常分析,含房颤分析。

4.2

血氧采用国际三大脉搏血氧饱和度:全球三大金标准血氧饱和度测量技术(Nellcor、Masimo、FAST)之一

4.3

可使用环状图显示ST段抬高和压低趋势;具有≥48小时表格与图形趋势。

4.4

报警:采用声光色报警,报警上下限可调,具有机器故障报警,全部报警均可回顾。

4.5

临床决策支持功能:

4.5.1

可使用箭头方式显示监测参数变化趋势;

4.5.2

可使用柱状图方式显示监测参数偏移程度;

4.5.3

可使用柱状图查看监护参数按时间分布情况;

4.5.4

可使用柱状图查看监护参数按时间分布情况。

5

中央监护系统升级后可兼容科室原有监护仪并实现跨床观察。

(二)安装与验收

1.1安装

1.1.1 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1.1.2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招标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1.3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1.1.4 设备到达最终招标人现场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招标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招标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1.1.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招标人安装通知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1.1.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配置应符合临床应用要求。

1.2  验收

1.2.1验收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2验收程序和方法

1.2.2.1出厂检验

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1.2.2.2初验收:

由成交供应商和招标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1.2.2.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供自检记录。

1.2.2.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谈判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2.3成交供应商在招标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1.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2.5 进口商品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原件或者完整版复印件(复印件不能遮挡任何信息)。

1.2.6进口商品属于应检的(或甲方要求检的)应有成交供应商请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报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进口商品若属于免检产品,需要出具免检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技术资料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全套设备配置清单(详列名 称、品 牌型号、数量、原产 地等)。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招标人有权委托中国 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7、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四)专用工具

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响应文件中)。

(五)特殊工具

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设备提供≥五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成交供应商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备品供招标人临床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招标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在福建省内的办事处和相对应的工程师名单。

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5、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要求

5.1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 后 服务,并保障备品配件的供应。

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提供售 后 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保修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的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七)技术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将免费提供相应讲义教材等资料。技术培训没完成,不进行设备最终验收。

(八)备品备件

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清单(含价格清单,价格清单应在报价标部分列明,并说明此价格清单为该备品配件的最高限价)。

2、成交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备品备件保税库(注明详细地址),且备品配件可保证供应10年以上。供应商应保证能迅速快捷地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谈判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216078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谈判文件,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3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9日08:30时至09: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09-09 上午09:0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区23层(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3、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4、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

5、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货款。

十一、其它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19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包含场地使用费及专家评审费)。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式缴至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十二、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docx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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