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清洗
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L2018-41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清洗。
2、项目地点:福建省立医院位于福州东街134号;省立金山医院位于福州仓山区金榕南路。
3、项目内容:
1)福建省立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洗承包范围
①对福建省立医院院内化粪池和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和清洗,其中化粪池约有1800立方,污水管道长约1550米。每年进行两次全面清洗和疏通,并能够确保污水管网排水顺畅,对非因管网设计或施工缺陷引起的堵、漏、冒现象,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设备上门进行疏通。
②对部分特殊区域,如3号楼职工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和7号楼营养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采取人工清掏,其中3号楼职工食堂隔油池清掏每年四次,每个季度一次;7号楼营养食堂隔油池清掏每年十二次,每个月一次。
③对8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洗每年四次,每个季度清理一次。
④对核医学科衰变池每年清洗两次,每半年清理一次。
2)福建省立金山医院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洗承包范围
①对福建省立金山医院院内化粪池和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和清洗,其中化粪池约有650立方,污水管道长约1200米。每年进行两次全面清洗和疏通,并能够确保污水管网排水顺畅,对非因管网设计或施工缺陷引起的堵、漏、冒现象,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设备上门进行疏通。
②对部分特殊区域,如行政楼职工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和综合楼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采取人工清掏,每年四次,每个季度一次。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与院方协商,要求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6、质量要求:合同服务期限内保证全院污水管网通畅,不发生堵、漏、冒现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化粪池和污水管道清洗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相关资料复印件,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后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招标文件及要求见本招标公告。
3、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88216028
四、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五、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需答疑,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08:30时至09:00时,提交地点为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医院公寓二层)审计处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按医院自行采购小组电话通知。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公寓四楼)第一会议室。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和竞争性谈判后的最低报价中标法。
2、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1、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洗费用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0%。
2、在半年服务周期内承包方应该完成全院化粪池及污水管网全面清洗一次,3号楼职工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清掏两次,7号楼营养食堂隔油池(含周边阴井)清掏六次,对8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洗两次,核医学科衰变池清理一次。
十一、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福建省立医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