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优秀员工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 10:46  点击数:


省立院党〔20171

 

 

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优秀员工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全面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省立精神,有效地凝聚发展力量,激励员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协作友善、积极向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医院党委决定开展优秀员工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评选时间

20171月份

二、推荐评选对象

面向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在编、编外及工勤人员)

三、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以党支部为单位,面向全院员工,注重从一线员工中推荐,每个党支部推荐2名。推荐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规章与规范,执行医院各项制度;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同事认可、病人信赖、品德优良;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3.勇于创新: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医院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显著;

4.崇义友善: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主动沟通,群众口碑好;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社会责任。

四、推荐评选办法和步骤

1.民主推荐。各党支部根据优秀员工评选的条件和所要求的推荐名额,广泛开展民主推荐,积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推荐人选,于2017年1月10日将推荐名单报医院党办。

2.汇总审核。医院党办汇总各党支部推荐人选,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将名单提交医院党委。

3.民主测评。医院党委确定优秀员工差额候选名单,党办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综合汇总意见后报医院党委。

4.综合评优。医院党委研究优秀员工人选,填报先进事迹等相关材料,经院内公示后确定。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活动是弘扬省立精神,提升省立医院文化内涵的重要抓手。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附件: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2016年度

      优秀员工评选推荐对象审批表

 

 

                   中共福建省立医院委员会

                        201715     

 

 

福建省立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



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2016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推荐对象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