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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南院(省立金山医院) 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院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3  点击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就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南院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详细招标文件详见下文。

 

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南院(省立金山医院)

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院内招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L2017- 18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南院(省立金山医院)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2、项目地点:福建省立医院位于福州东街134号;福建省立医院南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

3、检测内容及检测项目:低压用电设备检测;室内低压配电线路;接地和等电位;变配电室建筑要求和设备安装要求;配电箱(盘、屏、柜);照明配电箱;低压供配电装置运行状态的要求;变配电装置触头、接线端子的要求;自备发电机;不间断电源;接地电阻;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开关插座及灯具检查;缆线选择及电缆敷设;母线及桥架检查;防火封堵等。

4、检测面积

区域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预算(元)

备注

福建省立医院

172351




福建省立医院南院

(省立金山医院)

76698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6、成果报告: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五份。

7、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消防总队下发的《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认可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并打印本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于2017年6月 23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 00至 12 :00时,下午15: 00 至17 : 00时,  到省立医院3号楼一层消防监控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林晓东     联系电话:13599444431

四、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五、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的 2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请按福建省立医院和福建省立医院南院(省立金山医院)分开报价。

2、每个项目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 日08:00时至08:30时,提交地点为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医院公寓二层)审计处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按医院自行采购小组电话通知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公寓四楼)第一会议室。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本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和竞争性谈判后的最低报价中标法。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

讨签订合同事宜。

 

2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检测成果报告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福建省立医院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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